- 第二屆中國成都國際專業音響、燈光展覽會 展覽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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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屆回顧
2010年11月16日—18日,由四川省文化廳批準主辦,四川演出娛樂行業協會和四川新中聯展覽服務有限公司聯合承辦的2010中國(成都)國際專業音響、燈光展覽會在成都世紀城新國際會展中心成功舉辦。四川省文化廳副廳長竇唯平先生,副廳級巡視員盛宗毅先生、市場處處長鄧濤、四川省劇院(場)聯盟會長、西部演出聯盟秘書長、四川省演出展覽公司總經理彭家攀等出席了本次活動。
本次專業音響、燈光展共有來自美國、日本、韓國、中國台灣等國家以及國內企業120余家展商(代理商)同台展出。展覽面積6000余平方米。據不完全統計,整個展會期間共吸引了超過8千人次的觀眾。
◆ 》》》展會優勢〈〈西南最具實力的娛樂市場〉〉 四川作為中國西部經濟、文化強省,演藝市場異常活躍,以其獨有的文化特質和密集的超大型商演活動構建出中國西部演藝設備及技術市場的勃勃生機,四川對於專業音響、燈光的市場需求和潛力十分巨大,尤其是成都,已經成為在中國西部最具代表性的國際大都會,作為蜚聲中外的中國休閑娛樂之都,商業活動及文化、娛樂消費異常活躍。同時,成都的巨大市場輻射能力,決定著成都成為西南演出設備展示、交流、銷售和采購的前沿陣地。巨大的市場需求和強大的市場輻射能力,是“2011第二屆中國成都國際專業音響、燈光展覽會”成功舉辦的最好保證。
◆ 》》》同期精彩活動 召開四川演出娛樂行業協會2011工作會議; 四川省文化產業規劃建設暨演藝設備采購信息發布會; 召開專業音響燈光高科技技術研討會; “***杯”中國西南DJ大賽(誠征行業知名企業冠名聯辦);
◆ 》》》2011展會全方位的宣傳 □通過直郵、電郵以及“一對一電話邀請”對全國的專業觀眾發出參觀邀請函; □與國內外40余家行業媒體及大眾媒體通力合作,從不同角度對展會進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推廣和宣傳; □編印展前快訊、綜合性的廣告宣傳等推廣活動,使參展商得以定期與目標客戶進行聯絡溝通;
◆ 》》》推廣對象 政府主管部門;音響、燈光工程公司;進出口貿易商;代理商/經銷商;音響、燈光、舞台設備、材料、配件廠家;影劇院、體育場館、俱樂部、音樂廳、酒店、商場;市政園林、房地產;電台、電視台、演藝團體;院校、教學、科研、學會; 音響、聲樂愛好者等。
- 第二屆中國成都國際專業音響、燈光展覽會 展覽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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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音響器材與技術:
各類專業音響設備、廣播/錄音/擴聲/功放/會議/電教/視像/同聲傳譯/卡拉OK系統、演播設備、攝錄設備、專業用話筒、各種路數調音台、揚聲器、專業用磁帶錄音機、功放、迷笛設備、數碼延時器/混響器/移頻器/分頻器/均衡器/降噪器等音響附屬設備和周邊器材、音響器材/接插件/連接線(件)/電磁盤/配件等; 專業舞台燈光技術與設備: 專業燈光:舞台燈光系列、電腦燈系列、調光系列設備、舞台用各類燈泡、園林照明系統、各種類光源、燈光配件等; LED:LED顯示屏/LED幕墻/LED燈/LED地板磚/LED背光源/LED立體發光字/LED元件及材料/LED封裝/模塊。 舞台機械設備: 防水幕、隔音幕、手/電控吊桿、升降樂池、轉台、舞台專用活動車台、舞台監督對講系統等; 智能控制技術: 音響與燈光智能控制系統、布線系統、網絡系統、軟硬件等;
- 第二屆中國成都國際專業音響、燈光展覽會 參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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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內 企 業 境 外 企 業
光地展位(36㎡起租) ¥800元/㎡ $180元/㎡ 標準展位(3米X3米) ¥6800 元/個 $1800元/個 備註:光地展位需交20元/㎡特裝管理費;標準展位:免費配置一桌二椅,射燈2只,500W插座一個,楣板等
會刊廣告及其它廣告:(人民幣) 封面:15000元 封底:10000元 黑白整版:1500元 封二:6000元 封三:6000元 文字廣告:800元 胸牌:8000元/萬 條幅:5000元/展期 門票:6000元/1萬張 請柬:8000元/1萬份 入場參觀證(吊牌背面廣告):¥5000元/萬份 汽球廣告(直徑3米,條幅10米):¥2000元/個 廣場彩虹門(跨 度15米):¥8000元/個 技術交流會(每場限45分鐘):5800元/場,生產企業及科研單位可申請舉辦,主題自定。主辦單位提供場地、音響設備、茶水服務及協助組織及專業觀眾。
- 第二屆中國成都國際專業音響、燈光展覽會 註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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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參展合同書格式要求填好表格傳真至大會組委會,組委會回傳展位確認書後生效。申請參展的單位在報名後一周之內交50%展位預定金或全部參展費,否則主辦單位不保證已確認的展位,其余費用須在2011年8月1日前付清,之後報名參展的單位,在一周內將全部參展費用一次性付清;
2.參展單位的參展規模在6個標準展位(或空地54平方米)以上,可優先安排顯要位置;
3.欲參加本屆展覽的單位,請盡快報名,並提供公司或產品介紹等有關資料,主辦單位將通過電子網絡、出版《展覽會簡報》派給各地專業用戶、采購商,早報名早受惠;
4.展商匯出參展費用後,請將銀行匯款憑證傳真至組委會以便核查,發票在收到全額參展費用後寄給參展商或展覽期間開具;
5.有關報到、布展、展品運輸、住宿等會務事宜,主辦單位在2011年8月10日之前向參展單位寄送《展會服務指南》及其它大會資料;參展單位須嚴格遵守展館聲音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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