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 展覽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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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會組織機構
交易會設組委會,下設秘書處,負責具體事宜。
二、日程安排 交易會設專業洽談日(10月27日、28日)和公眾參觀日(10月29日、30日)。 交易會組委會將邀請境外主要旅行批發商在交易會期間與參展單位開展業務洽談,並分別於交易會前後赴有關省份考察。
三、參展資格 旅遊管理機構、旅遊協會、旅行批發商、國際旅行社、旅遊景區(點)、航空公司、旅遊車船公司、酒店及酒店集團、旅遊度假區、會議展覽中心、計算機預訂等相關系統軟件開發企業、市場開發咨詢研究機構、旅遊媒體等均可參展。
四、參展方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委)統一組織當地企業參展;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納入所在省、區展團;各大旅行社、航空公司等可獨立組團參展。
五、展位安排
交易會展覽面積為50000平方米,可安排2000個標準展位。
(一)展位分類:
展位分為標準展位和空地展位。 標準展位:每個標準展位面積為9平方米(3米×3米),至少租用一個展位。每展位只允許一家單位參展,含四個參展證。每展位含四把椅子、一個洽談桌、一個咨詢台、一塊楣板、地毯、兩支射燈、一個廢紙簍、一個電源插座。 空地展位:每個空地展位面積為9平方米,至少租用4個展位(36平方米)。每展位(9平方米)只允許一家單位參展,含四個參展證。 未經組委會許可,不得合租或轉讓展位。
(二)展位價格:
標準展位:19100元/個 空地展位: 17200元/展位(9平方米)
(三)優惠措施:
組委會為國內單位參展提供優惠,標準展位8300元/個,空地展位7400元/展位(9平方米)。 在2011年7月15日前報名並繳納全部費用的單位,每9平方米可享受700元人民幣的優惠(以匯款憑證日期為準)。 每租用10個(含10個)展位,提供一個免費展位。
(四)展位預訂:
擬參展單位請填寫《2011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展位預訂申請書》,加蓋公章。將展位費匯入指定賬戶。於2011年7月31日前將填妥的申請書及展位費匯款憑證寄至秘書處。秘書處收到上述文件並確定申請單位參展資格後,寄出確認書、發票及參展資料。未繳納展位費的預訂無效。
展位預訂截止日期為2011年7月31日。
擬參展單位請指定專人負責2011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的組織與聯絡工作,並將其姓名、職務、單位名稱、地址、郵編、電話、傳真、電子信箱等信息資料,於2011年6月30日前傳真至交易會秘書處。
(五)其他事項: 租用空地展位搭建兩層的參展單位,須再交納上層搭建面積×(每平方米空地價格÷2)的空地費用。秘書處審批設計圖紙後,下發交款通知。
- 2011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 展覽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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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管理機構、旅遊協會、旅行批發商、國際旅行社、旅遊景區(點)、航空公司、旅遊車船公司、酒店及酒店集團、旅遊度假區、會議展覽中心、計算機預訂等相關系統軟件開發企業、市場開發咨詢研究機構、旅遊媒體
- 2011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 參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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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展位:19100元/個
空地展位: 17200元/展位(9平方米)
- 2011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 註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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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參展單位請填寫《2011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展位預訂申請書》,加蓋公章。將展位費匯入指定賬戶。於2011年7月31日前將填妥的申請書及展位費匯款憑證寄至秘書處。秘書處收到上述文件並確定申請單位參展資格後,寄出確認書、發票及參展資料。未繳納展位費的預訂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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