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第十五屆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 展覽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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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第十五屆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
一、總則 為展示中外藝術作品,增進國際文化交流,搭建高端藝術交流平台,2012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組委會(以下簡稱組委會)制定、實施本細則,並擁有修改、解釋本細則的最高權利。本細則對組委會與全體參展商(以下簡稱展商)均具有約束力。
二、舉辦時間及地點 展覽地點:北京 • 中國國際貿易中心(一層展廳) 展覽地址:中國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1號 舉辦時期:2012年8月16日(周四)至20日(周一) 展廳面積:10000平方米
三、參展對象及範圍 1.參展對象:畫廊、畫院、藝術公司、藝術院校等藝術機構。 2.藝術範圍:中西繪畫、雕塑、裝置、多媒體等。
四、重要日期 日期 程序 說明 2012年5月15日前 報名截止 凡系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獲獎者享受展位費7折優惠(獲獎者須於2012年2月15日之前申請報名 並支付全額展位費,若逾期組委會不辦理此項申請)。 2012年5月31日前 提交圖錄數據 提交圖錄登記表、高解析圖片或反轉片。 2012年6月30日前 確認展位設計 提交展位施工設計圖及額外展具申請表。 2012年7月15日前 參展人員及作品登記 提交參展人員登記表及展出作品計劃表(每18平米展出作品不得超過12幅)。 2012年7月25日前 確定其他需求 如需預定酒店及聘請臨時服務人員,請提交相應表格至組委會。 五、評獎及頒獎 本屆藝博會將評選揭曉《最具影響力藝術獎》,分別授予5位中外藝術家及最具創意和最佳市場定位優秀畫廊。組委會將組織藝術委員會專家和評委對本次入選展品統一評獎。屆時,組委會將在展會期間舉行隆重的頒獎典禮,並由新聞媒體重點發布此次頒獎實況。
六、參展資格確認 1.申請:即日起至2012年5月15日。申請參展須提交附件中的參展申請表,填寫完整並由負責人簽字後生效。 2.參展作品審核:博覽會藝術委員會負責所有參展申請的審核,是所有參展申請的最終審核機構,擁有充分的權利,獨立決定接受或拒絕任何申請。參展申請機構應確保所遞交資料的準確性與真實性。所有參展作品必須符合中國國情,尊重我國的民族審美習慣,組委會保留最終評審權。 3.參展確認:組委會將通過電子郵件、傳真或郵寄向申請者發送《參展確認函》以確認參展資格。 4.展位安排:申請者在遞交參展申請的同時向組委會預訂展位。組委會按照展品類別、參展機構繳納展位費的時間先後順序,參照展商的選擇及展覽的整體布局統一安排展位。組委會擁有展位的最終決定權。 5. 展位使用:未經組委會同意,展商不得將展位部分或者全部轉租他人。參展機構在展覽期間若展示與所遞交的申請資料不相符的展品,組委會有權取消該展商參展資格,所繳納的展位費將不予退還。 每18平米至多可展示12幅作品。 組委會有權要求申請者提供任意一件展品的詳細完整的信息,並有權禁止展出任何不符合博覽會要求的物品。
七、展位價格及設施 1.展位價格: 序廳A(人民幣) 25800元/18平方米(1430元/平方米) 序廳B(人民幣) 17800元/12平方米(1500元/平方米) 一號展廳(人民幣) 25800元/18平方米(1430元/平方米) 二號展廳(人民幣) 23800元/18平方米(1320元/平方米) 雕塑展位(人民幣) 1800元/平方米 展線 (人民幣) 2100元/米 2.展位設施(每18平方米展位內含): 白色木質展板(3米高×1米寬×5厘米厚) 2張參展工作證 8盞長臂射燈 1本展覽會刊,可刊登1頁圖錄(可放1-2張圖片) 地毯 1張咨詢桌及2把折疊椅 楣板
八、展位費繳納 1.參展者須在2012年5月15日之前繳納全部展位費。 2.凡申請報名前10位參展商可享受展位費10%的優惠。 3.展位費支付:展位一經確認,組委會將通過電子郵件、傳真或郵寄將《參展確認函》提供給參展商。參展商收到《參展確認函》後,須在規定日期內全額支付展位費至以下賬戶,即 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組織委員會指定人民幣銀行賬戶: 銀行匯款:(請附加傳真匯款證明書) 收款單位:北京藝博嫦娥國際會展中心 開 戶 行:中國銀行北京市西單支行 帳 號:319456006564 郵局匯款 收款單位: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組織委員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內大街4號華濱國際大廈1671室 郵 編:100031
九、藝博會圖錄 1.組委會將出版16K(210mm×285mm)彩色精印圖錄,收錄參展機構數據及參展作品。 2.展位面積每達到18平方米可免費刊登圖錄1頁、刊登作品圖片1-2幅、獲贈圖錄1冊。如需增加圖錄版面,另收取制作費800元/頁。作品圖片請以電子文件(JPG或TIF)形式提交(並附打印小稿),圖片文件尺寸必須大於5-7寸,且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也可提供120彩色反轉片或高清晰度照片(請標明反轉片的正、反、上、下)。作品圖片請同時註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尺寸、材質、創作年代等信息。 3.圖錄數據遞交截止時間:2012年5月31日。 4.若展商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將刊登圖錄所需數據交至組委會,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刊登圖錄。
十、布展和撤展 1.展商布展時間:8月15日9:00-15:00;8月15日15:30-17:00組委會進行安全檢查。 2.時間:8月20日14:00-17:00 3.各參展單位不得提前撤展。
十一、展品運輸 有關展品運輸、海關申報、展品進館、裝卸、包裝物保存、展品回運及支付費用等問題,請咨詢藝博會展品運輸部。 聯系我們—上海東琦展覽服務有限公司 2012第十五屆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大會秘書處 聯系人:程磊 15188564762 電 話:021-51538487 傳 真:021-60853106 E -mail:shdqzl.2008@163.com 地 址:上海市秀沿路1028弄2支弄36號。 郵 編:201315
- 2012第十五屆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 展覽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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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展對象:畫廊、畫院、藝術公司、藝術院校等藝術機構。
2.藝術範圍:中西繪畫、雕塑、裝置、多媒體等。
- 2012第十五屆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 參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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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廳A(人民幣) 25800元/18平方米(1430元/平方米)
序廳B(人民幣) 17800元/12平方米(1500元/平方米) 一號展廳(人民幣) 25800元/18平方米(1430元/平方米) 二號展廳(人民幣) 23800元/18平方米(1320元/平方米) 雕塑展位(人民幣) 1800元/平方米 展線 (人民幣) 2100元/米
- 2012第十五屆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 註意事項
- 2012第十五屆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 彩頁每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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