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第三屆上海國際食品加工與包裝機械展覽會 展覽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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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背景
Golden Commercial:FPCE上海食品加工與包裝機械采購交易會作為亞洲同行業專業展會之一,累計展出面積超過三萬平米,累計展商近四百多家,來自世界二十多個國家及地區的近2萬專業買家參會,86%展商及觀眾對展會效果表示滿意。2013第三屆中國食品包裝與加工設備展覽會將在上海世博展覽館舉辦,本屆展會集合全國行業最權威的行業協會和媒體,集產品展示、采購、貿易配對、研討會於一體,已經成為食品行業一年一度不可缺席的盛會。高登商業是一家從事酒類、食品飲料行業的專業展覽公司,在上海已成功舉辦過數十場專業的酒類、食品飲料展(包括;酒類真假鑒別展覽活動、上海酒節、上海葡萄酒展、進出口食品及飲料展、航空食品展、酒類設備展、食品機械展、防偽技術展等),展出面積累計超過數十萬平米,積累了數十萬家國內外優秀供應商及買家資源。展會共吸引來自全球四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累計近千家頂級優秀供應商前來參展。公司現已成為中國食品飲料行業最專業展覽組織機構之一,在國內外食品飲料行業專業展覽機構中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 新的機遇 為了促進加工與包裝機械的發展與合作,推動國內外食品加工與包裝機械企業和食品飲料生產商的合作共贏,高登商業與相關主管部門等單位將於2展覽會”。此次展會將聚集國內外食品加工與包裝機械企業以及食品飲料生產相關企業,增進食品飲料食品加工與包裝機械企業企業、供應企業與食品飲料生產管理部門、采購管理部門的了解、理解和友誼,推動供需雙方合作共贏。
- 2013第三屆上海國際食品加工與包裝機械展覽會 展覽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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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出大類
• 食品加工機械:各類軟飲料加工、油酥點心加工、糖果加工、大豆產品加工、果蔬加工、屠宰機械、肉類加工、乳制品加工、添加劑加工、油脂深加工、方便食品加工、谷物加工及烹煮設備等 • 加工工藝設備:分選及清洗機械、研磨及分類機械、食品攪拌機械、食品均質機、食品濃縮設備、食品幹燥、消毒機械、食品煎炸機械及食品烘培機械等 • 包裝機械:包裝印刷機械、打包機械、真空包裝機械、成型—填充—封口機械、貼標機械、捆紮及集裝機械、清潔機械(洗瓶、洗盒)、藥品包裝機械、包裝容器制造機械及包裝材料加工機械等 • 其他相關機械:噴碼機、檢測設備、傳動機械、稱重設備、設備部件和消耗品類及食品級潤滑油等 目標觀眾: • 政府機構、主管部門、食品飲料行業的國際組織、行業組織及生產企業等; • 中國地區數十萬家食品飲料行業生產商、進口商、經銷商、批發商、零售商等; • 各類食品飲料加工設備、配套技術和設備、包裝設備、檢測儀器、原輔材料、商標制作、工程設計、貿易咨詢、信息服務等方面主要負責人等; • 電子商務行業:食品飲料網站設計師、此類網站的食品飲料加工及包裝機械買家等 買家邀請: • 主辦單位通過與中國食品商務網、慧聰網、榮格、台北食品包裝013年11月06日-08日在上海世博展覽館舉辦“2013第三屆上海國際食品加工與包裝機械特刊、亞洲食品與飲料、《Food Pacific》、中國食品產業網、中國食品機械設備網、中國食品報、中國包裝報、中國食品工業、國際食品加工和包裝商情、中外包裝和食品機械、包裝與食品機械、食品機械商務網等40多家大眾媒體建立多層次的合作,對展會進行全方位的宣傳與推廣。 • 直郵數十萬份宣傳資料、展會快訊、請柬及門票給世界各地相關協會及單位,力邀高質量買家現場參觀。並以E-mail的形式定期發布展會最新信息,使客戶快速及時看到展會最新進展。 • 展會期間將邀請來自世界各地的知名食品加工及包裝機械制造商和科研機構著名學者前來演講,探討行業未來發展趨勢及企業應對市場戰略等問題,為企業科研和發展開拓全新的理念。
- 2013第三屆上海國際食品加工與包裝機械展覽會 參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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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費用
★ 國際標準展位: A:國內企業 :標準展位16800.00/展期(RMB) 3m×3m 標準展位(包括:三面白色壁板、中(英)文楣牌制作、咨詢桌一張、折椅二張、地毯滿鋪、展位照明、220V/1電源插座一個、廢紙簍一個。) B:國外企業 4800.00/展期(USD) 3m×3m ★ 室內光地:國內1500(RMB)/平方米 國外企業 480(USD)/平方米 註:(最少36平方米起租)“光地”只提供參展空間,不包括展架、展具、地毯、電源等。
- 2013第三屆上海國際食品加工與包裝機械展覽會 註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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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展位租賃及服務
參展商租賃展位須經主辦單位批準,並與主辦單位簽訂前頁合同。 參展商所租賃的展位不準部分或全部轉租或變相轉租。 無論布展或展出期間,參展商單位須確保其租賃的展位得以合理、適當使用。若主辦單位認為參展商的展位未被合理、正當使用,足以影響展覽效果、展覽安全的,主辦單位有權收回全部或部分展位,由此引起的費用將由展商承擔。主辦單位已收的展位費及其他已收費用不予退還。 對參展商提供的錄入展商名錄的圖文資料,主辦單位將盡力確保其內容的準確性,若有錯漏之處,主辦單位恕不負責,並有權在未經通知的情況下對上述資料進行刪節。 若參展商違反本細則,或未能按時支付參展費用,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租賃的展位,參展商及其展品均須撤離展覽現場。主辦單位有權將該展位另行出租,並保留對參展商的上述未付款的行為提出索賠要求。 主辦單位保留為展覽會的總體利益考慮而變更展位位置的權利,如有變更,主辦單位應與參展商予以確認。
2.展品 參展商只可在自己展台範圍內分發和布置廣告宣傳品。欲在本展台範圍以外分發或布置廣告宣傳品,須經主辦單位同意。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帶入展覽會現場或在租賃的展位展覽。 參展商在展覽期間展出的產品與前頁合同約定的產品不一致,或者產品的類別與本次展覽會展覽的產品不一致的,視為參展商違約,主辦單位有權通知參展商2小時內予以更換。若參展商拒絕更換參展的產品,主辦單位有權收回已出租的展位,參展商所付展位費及其他已付費用不予退還。 參展商應對自己的展品安全負責,並做相應的投保。對於貴重物品,參展商可提前向主辦單位申報,但參展商仍應自行采用有效防護措施。
3.保險 參展商除應對展品進行投保外,還應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公共財產險及其工作人員人身意外險。
4.不可抗力 因戰爭、國家緊急狀態、火災、自然災害、展館因非人力可控制的因素不能使用,導致展覽會取消、延期或展覽時間縮短,主辦單位對參展商所付費用不予退還。由於上述原因致使參展商或他人遭受其他的行為和後果、索賠、要求、損失(包括間接損失)和其他費用,主辦單位亦概不負責。
5.損害賠償 因參展商及其員工或其代理人故意或過失的行為,導致展館設施、業主及其代理和其他參展商遭受損失或損害,或致使主辦單位及其對展館業主負責的代理機構、員工、分包商、公共機構、乃至其他展商遭受人身、財產損失的,參展商須負全部責任,參展商同意對此作出賠償。 參展商不準改變或影響展館固有設施。
6.現場須知 a.從布展、展出到撤展整個階段,參展商需對其參展人員和代理人員的行為負責。 b.參展商必須遵守展館和主辦單位的現場規定。 c.參展商不得進行影響展覽會正常進行的一切活動。 一旦發生意外事件,參展商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辦單位。
7.付款 參展的所有費用分兩期支付:合同簽署或展位確認後支付總金額的全款或50%,余額在展覽會開幕前30天內付清。余額未按時支付的,主辦單位有權保留、更換或撤消原展位的權力。主辦單位在收到全額款項後,最遲在展覽會閉幕前向展商開具正式發票。
8.撤消或減少預訂展位 若參展商取消或減少預訂之展位,須經主辦單位同意;否則,參展商所付的定金將不予退還,參展商還須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以下標準計算: 展覽會開幕前90天撤消或減少展位的,按預訂展位總費用的30%; 展覽會開幕前60天撤消或減少展位的,按預訂展位總費用的50%; 展覽會開幕前30天撤消或減少展位的,按預訂展位總費用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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